从8月10日开始,至9月30日,建湖县县城区域内新建项目实行农民工工资“一卡通”试点,年底前该县所有建筑农民工工资实行“一卡通”。这是建湖县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又一创新举措。
为从源头上预防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欠薪现象发生,有力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湖县人社局和住建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建筑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一卡通制度的通知》,四个方面值得关注。
委托农行发放。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项目部)委托中国农业银行建湖县支行登达分理处发放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持农业银行卡可以在全国农业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存、取款及转账业务。
建立专门账户。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会同施工企业(项目部)到该县农行登达分理处开设农民工工资发放账户,建设单位在该账户预存并保持至少本项目部发放两个月农民工工资的资金余额,该账户为办理施工许可前置条件。
农民工一人一卡。施工企业(项目部)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供进场农民工名单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建设、监理单位核对后,由县农行登达分理处在2个工作日内将农民工银行卡办理完毕,由县劳动监察大队及县建管处监督各施工企业(项目部)发放给每个农民工。
按时足额发放。各施工企业(项目部)每月20日前将当月应发工资款、及附有代发工资农民工的名单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的书面工资发放表(加盖公司或项目部印章)报建设、监理单位核实,核实无误后由建设单位于每月30日前将工资表交由县农行登达分理处代发(建设单位应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县农行登达分理处在次月5日前将款项转入农民工个人银行卡,农民工凭卡领取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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