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1日从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宁波市区与县(市)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将于今天正式启动实施,目前将有1万余名符合条件的市民享受到这一最新政策。
宁波市区与县(市)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就是在各自参保地办理了异地定点就医手续后,宁波市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如果在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5个县(市)(以下简称5个县(市))看病,在医院先行垫付费用之后,可到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结报;反之,5个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市区范围看病,也可在医院先行垫付费用之后,再到市区指定区级医保服务经办窗口进行结报。
4类参保人员可申请异地结算
据宁波市劳动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王晓光介绍,市区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可在5个县(市)申请医疗费委托报销的对象主要有四类:
参加宁波市区统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在5个县(市)长期居住(安置)的退休人员;
驻5个县(市)工作和进修学习时间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
参加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5个县(市)长期居住6个月以上的老年居民;
参加市区两级医疗统筹,在5个县(市)长期居住的离休干部及其无固定收入的配偶(遗孀)等。
另外,在5个县(市)参保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人员,也可以在宁波市区对口的区级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委托报销。
具体的结对方式为:海曙区与宁海县相互委托结报,江东区与慈溪市相互委托结报,江北区与余姚市相互委托结报,鄞州区与奉化市、象山县相互委托结报。
比如,赵平是在职职工,在象山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宁波市区工作了8个月了,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就可以在鄞州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委托报销,不用再像过去一样回象山报销了。
据了解,医疗费报销范围和待遇标准,按照宁波市区和县市现行政策执行。
目前符合结算条件的有万余人
据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陆佩伟介绍,造成异地就医结算难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宁波市区与县(市)医保政策的不统一,这就要求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全大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陆佩伟透露,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由于工作或者其他原因流动的医保参保人员不少,目前宁波市区已办理异地定点就医手续,长期在余姚、慈溪、奉化、宁海、象山5个县(市)区(以下简称5个县(市)异地居住和工作的参保人员有7314人;而参加了5个县(市)区医保,已办理异地定点就医手续,长期在市区异地居住和工作的参保人员有3106人。
明年实现全市就医结算“一卡通”
王晓光表示,这次出台的异地就医结算的新政策虽然惠及面还不算太广,但到2011年,宁波市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将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届时全市参保人员将享受同城待遇,实现就医结算“一卡通”。
异地结算的有关具体政策,读者可拨打12333咨询或者登陆宁波市劳动保障局网(http://www.zjnb.lss.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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